用户登录
用户名: 密码:

  

    当前位置: 首页>>答疑解惑
     
如何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职工开户?
2006-10-16 11:32:07  作者:root  点击数:1917  评论共:0条 收藏此页

 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竹溪办事处,(以下简称“办事处”)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,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。单位录用新职工和新调入职工,应当在录用和调入之日起30日内,到“办事处”为其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。办理时必须提供如下手续:
  A、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;B、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,附职工个人身份证号。
 
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竹溪办事处  主办
竹溪县信息局  承办